根据我站现有监测能力,委托、验收等监测主要程序如下: 委托监测单位持加盖该单位公章的任务委托书向我站分管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主管站长和分管项目负责人根据监测类别和监测目的将任务下达到有关监测科室,有关科室与质控室通过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制定质控方案和监测方案,经主管站长审查并与委托单位签订监协议书后组织实施监测,在完成监测后,委托方可向环境监测站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报告,委托单位按协议规定支付监测费用,委托监测任务即行终止。
大同市环境监测站委托书填写说明
大同市环境监测站是大同市环保局直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外承担环境保护领域的所有监测业务,为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我站《质量管理手册》规定的方针、目标和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以监测结果和相关标准为依据作出公正、客观的判断。术咨询;被检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成果妥善保管,严格保密。 二、不从事被监测单位产品的生产、经营、开发和技 三、本站独立行使监测工作职能,保证监测工作不受行政、经济和其它外界因素的干预,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 四、本站人员做到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竭诚为不同客户提供同等的优质服务。 五、信守合同和协议。